BOB一次性解决纠纷 快速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促和谐
BOB体育官方网站崇左法院积极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一次性解决纠纷”,着眼于“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BOB,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BOB。
2020年6月8日,崇左中院通过倾力调解,一次性化解一起纠纷,当事人当场支付赔偿款1.5万元,两年多的纠纷一朝清。
2017年12月张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与卢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张某因此受伤。双方都没有及时报警处理,导致事故现场发生变动,交警部门无法确定双方的事故责任。张某当天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40多天,花费医疗费4万多元。因双方没有及时处理纠纷,67岁的张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卢某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解决两年多前的纠纷。
卢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崇左中院。崇左中院受理案件后BOB,为快速稳妥审理此案,主办法官庭前认真查阅卷宗,并与一审法院主办法官及交警部门沟通了解案情及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经调查发现,因案件发生在两年多前,双方当事人没有及时报警,且双方对事故发生后是否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各执己见。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抵触情绪激烈,如何确定事故责任、双方之间当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等需慎之又慎,如果硬性判决,可能导致原本紧张的关系升级,并使后期执行陷入困境。
为了能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及时抓住双方的心理活动,适时找到调解切入点,从利害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社会诚信等角度入手,用法理、情理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力促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确定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卢某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5万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出行不便的问题,主办法官及时驱车50多公里前往当事人住所地,双方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卢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项,两年多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次执行不仅将法院判决支持的欠款全部执行完毕,还一并解决了未来60几年的补助金发放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龙州法院“一次性解决纠纷”行动如何为民解忧
6月8日上午,申请人王某拿着一面印着“高效执行 一心为民”的锦旗来到了龙州县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农恩华的手里,笑盈盈地对法官连声说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6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系列案件。包括王某在内的申请人有6人。王某等6人原来是龙州县上金乡某村某屯的村民。1992年前后,王某等6人分别搬离了上金乡某村屯,迁往宁明县某村屯,但在原住址仍有承包地。
2010年4月30日上金乡王某原籍所在的村屯生产小组制定了《林改方案》,确定该村屯的21户,共53人有权参与林改利益分配,方案对该屯约3996亩山林实行“均山到户”,分成53份,每人1份BOB,并规定该《林改方案》七十年不变,上金乡政府审核同意了该方案。
经过确权登记、林权登记、公示等必经程序,村民们最后签订《护林合同书》:林业部门每年按验收合格面积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到该村屯村民账户。2017年和2018年,村屯生产小组制定分配方案:每年预留10%作为集体资金后每人分配1500元,不足1500元的从集体资金扣除补足。
王某、岑某等共6户因为已经搬迁到别的地方,未分配到公益林补偿金,因此向龙州县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王某等6人的请求,最后判决龙州县上金乡某村屯向原告王某等6人支付2017年和2018年公益林补偿金共6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上金乡某村屯未按时履行,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执行。6月初,龙州法院执行局监测到该村屯银行账户有资金变动,于是到银行依法进行强制划拨,依法将王某某等6人的执行款一次性执结完毕。
为了解除王某等6人的“后顾之忧”,避免该系列案件再走法律程序。农恩华法官主动找王某所在村屯的组长谈话,希望他们今后能够一视同仁,以后自动将补助金按时发放给王某等6人。村民组长最终表示同意,该系列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日,江州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主办法官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原告赵某当场获赔7万余元赔偿款,一次性解决了纠纷。
2018年1月30日,卢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崇左市德天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石景林校区”侧门前附近路段时,撞到行人赵某,造成赵某小腿骨折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当日,卢某将赵某送至崇左市人民医院治疗。之后,卢某与赵某达成协议,约定由卢某出资治疗赵某直到痊愈为止。赵某即从崇左市人民医院出院住进卢某家治疗,但卢某未依据协议履行。事后,赵某又到崇左市南国医院、扶绥县中医院等地治疗,产生医疗费29833.48元,卢某仅赔偿赵某2000元,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主办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详细了解双方的情况。庭后,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妥善处理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主办法官充分权衡当事人的利益BOB,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卢某家属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赵某各项损失共计73000元,一次性解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内心释然地离开了法院。
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崇左法院法官不断强化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审判方式的优势,尽最大努力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性解决,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和案结事了人和,最大程度满足双方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诉求。